关于我们--机构介绍
首页
公益百科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在亚洲基金会的支持下,编写并发布了《走向卓越——中国基金会理事指南》和《治理宝典——基金会理事会工作手册》。《治理宝典》系列自发布以来就受到同行专家的好评。


治理的由来


❖ 治理即governance。这个英语词汇源自古典拉丁文和古希腊语,原意是“控制、引导和操纵”。

❖1989年,世界银行的研究报告用crisis in governance(治理危机)描述当时非洲的社会情形

❖1992年世界银行又以Governance and Development(治理与发展)为题发布年度报告。

此后governance被广泛应用于国际多边与双边机构、学术团体及民间组织的研究报告和文件中,政治学、经济学和社会学领域的学者也开始赋予governance新的含义。如下:   

        

“治理”四特征 

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

它有四个特征

  • 治理不是一整套规则,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过程;

  • 治理过程的基础不是控制,而是协调;

  • 治理既涉及公共部门,也包括私人部门;

  • 治理不是一种正式的制度,而是持续的互动。

——联合国全球治理委员会 《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1995)


公司治理结构 

狭义的公司治理结构是指有关公司董事会的功能与结构、股东的权力等方面的制度安排;

广义公司治理结构是企业所有权安排的具体化。指有关公司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分配的一整套法律、文化和制度性安排,这些安排决定公司的目标,谁在什么状态下实施控制,如何控制,风险和收益如何在不同企业成员之间分配这样一些问题。

——张维迎 (1999)


NGO治理

NGO治理是指一种机制。它为NGO规定正确的目标,并使其按照准确的方式追求正确的目标。要让NGO发挥作用,必须赋予它相应的权利。NGO既然享受了权利,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而这又要求存在一种机制,判断NGO的所作所为是否符合公共利益,并据此对NGO进行奖励或惩罚。所以,“权利”、“责任”、“负责”和“问责”构成了“治理”的核心概念。

——康晓光,“第二届治理论坛-非营利组织治理与和谐社会建设“  (2007)


治理方式:内外兼顾

从全球、国家、社会等非常广阔的空间到一个组织机构内部,都存在治理现象。对于商业公司、社会组织等法人个体来说,治理有外部和内部两个层次。

 外部治理是指法律规制和政府监管、媒体公众等外部制度或机制来协调机构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

❖ 内部治理是指由董事会、管理委员会、理事会等机构进行的确保法人实体有效运行的机制和活动。



作者简介

程    芬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助理院长

深圳国际公益学院公益研究中心副总监


2005-2008年任公益时报记者、编辑。2008-2013年在民政部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负责政策研究与评估、捐赠研究、慈善信息披露、慈善指数开发、地方慈善规划等项目。2013年加入中国公益研究院,负责公益行业研究和相关咨询,重点研究课题包括公益行业透明与责信、组织治理、公益传播、项目评估咨询等。2014年起重点关注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并完成《中国基金会理事会工作手册》。2016年调入国际公益学院,负责行业研究、公益组织管理和家族慈善传承等领域的课程开发和研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