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儿童福利动态2018年4月23日-2018年4月29日
2018-11-05 本站 中国公益研究院 4132

一周儿童福利动态 2018年第17期(总第380期)

生活保障安徽|出台《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   4月28日,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8〕26号)要求,进一步完善城乡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维护其合法权益,安徽省民政厅、财政厅制定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办法》中提出,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费标准不低于900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30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上述孤儿保障标准执行, 有条件的市、县(区)适当提高供养标准。   《办法》要求,各地应努力拓宽资金渠道,采取多种方式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经费,建立自然增长机制。要强化政策衔接,对于已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生活救助的孤儿,可采取补差的方法,落实基本生活保障经费;对于已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的,不再适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开展委托监护或者家庭寄养的劳务补贴标准,由市、县级民政部门商同级财政部门制定,所需经费由市、县级财政另行安排。劳务补贴不得从基本生活费中列支。   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实行动态管理,按月发放。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调查了解孤儿保障情况,及时按照程序和规定办理增发或停发孤儿基本生活费的手续。   各市、县(区)财政部门对孤儿基本生活费实行专账核算,根据同级民政部门提出的支付申请,将孤儿基本生活费直接拨付到孤儿(或其监护人)个人账户或福利机构集体账户。由孤儿父、母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担任监护人的,孤儿基本生活费拨付到孤儿本人账户。孤儿在户籍地以外的地方就学、服役的,孤儿基本生活费由原户籍地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到孤儿本人账户。   最后,《办法》要求对孤儿生活保障工作进行严格监督和精准管理。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前,县级民政部门与孤儿监护人要签订相关协议,对孤儿监护人领取、使用孤儿基本生活费及孤儿养育状况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孤儿监护人的监护义务和责任。民政部门应定期对孤儿养育状况进行巡查、走访评估和监督,或委托第三方社会服务组织进行走访评估工作,督促监护人做好孤儿养育工作。   孤儿档案实行分级管理。省民政厅、财政厅依托《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建立孤儿基础信息数据库;市、县级民政、财政部门应依托《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和《安徽省孤儿档案管理办法》同时为孤儿建立纸质和电子档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孤儿建立纸质档案。孤儿档案尤其是姓名、照片、地址、家庭信息等隐私信息不向社会公开,不得用于宣传或其他商业用途。各级社会(儿童)福利中心负责本级基础信息数据库的日常管理。 青海|印发《关于提高孤儿和艾滋病患儿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的通知》   4月19日,青海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提高孤儿和艾滋病患儿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的通知》(青民发〔2018〕23号),规定从2018年1月1日起,提高孤儿和艾滋病患儿基本生活费标准。其中:集中供养的孤儿基本生活费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月人均提高100元,达到1100元/月,增幅10%;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月人均提高100元,达到700元/月,增幅16.6%;艾滋病患儿基本生活费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月人均提高100元,达到1100元/月,增幅10%。中央财政对每名孤儿和艾滋病患儿每月补贴400元,剩余资金由省级财政承担80%,市(州)县级财政承担20%。   此次提标,是青海省自2011年建立孤儿基本生活费政策以来的首次提标。提标后孤儿和艾滋病患儿养育所需的伙食费、服装被褥费、日常用品费、教育费、基本医疗费及康复费将会得到有效保障,将有力地推动青海省儿童福利事业的健康发展。目前,青海省的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在西北省份中标准最高,分散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位居第二。 陕西西安|市关工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困境儿童帮扶工作意见   4月28日,陕西省西安市关工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困境儿童帮扶工作意见,要求帮扶工作要进一步加强有效性和精准性,全力打造困境儿童帮扶工作的实践体系。   西安市关工委要求,要充分发挥“五老”优势,积极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加快形成由“单一帮扶”向“多元帮扶”转变的帮扶体系,由“短期帮扶”向“长期帮扶”转变的帮扶机制,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的帮扶模式,由“补缺型”向“普惠型”转变的帮扶理念。在物质帮扶方面,要为困境儿童集中的学校和地区建立校外服务站、图书室、视频聊天室、营养厨房等设施,用于改善困境儿童学习及教育环境。在精神帮扶方面,要为困境儿童提供理想志向、道德行为、情感心理、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帮助,提高困境儿童正确认知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   市关工委要求,要加快完善困境儿童数据库建设,年龄在7至16岁之间,符合条件且有经济、心理、情感等方面实际困难的少年儿童都应纳入数据库,为帮扶工作提供有效信息支撑。要构建困境儿童精准帮扶平台,线上线下结合,建立无缝衔接的困境儿童服务网络。 教育发展安徽|公布《安徽省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4月27日,安徽省教育厅在其官网上发布了《安徽省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凡持有安徽省居住证人员的适龄子女,可以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   根据方案,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居住证明、就业证明以及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明材料等(具体材料由各地确定),向居住地所在入学区域的学校提出就读申请,学校因学位限制无法接收的,由所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加强随迁子女教育管理服务,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随迁子女在安徽省流入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报考普通高中学校,与当地学生执行相同的普通高中招生政策。   方案明确,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及贫困家庭儿童,特别是建档立卡的适龄儿童少年,摸清底数和情况,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乡镇寄宿制学校要优先安排留守儿童住宿。异地就读的回安徽省户籍所在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考录取(含在外省考试回原籍录取)的学生,享受与户籍所在地考生同等政策待遇,各地不得拒绝招考和录取。 湖南|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实施意见》   近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全面掌握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情况,特别是对农村地区教育加大扶持,比如严格落实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政策,确保经费落实到学校(教学点)、完善不能到校学习的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制度等等。   不送孩子入校要被追究责任   《意见》要求,学校要建立和完善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加强家校联系,配合政府部门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落实家长责任,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意见》提出,加快教师的本土培养和定向培养,加强乡村教师培训,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国培计划)优先支持艰苦边远地区乡村教师培训。要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开展教学,增强教学效果。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的课程,不得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加课时、赶超教学进度或提前结束课程。   加强教研机构建设,强化对农村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研究和指导,鼓励教研员采取蹲点等形式帮助农村学校提高教学质量。推进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建立学区集体教研和备课制度。完善对中心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一体化办学的评价标准和考核机制,加强中心学校对村小学、教学点的指导管理。发挥乡村小规模学校小班化教学优势,积极开展启发式、参与式、互动式教学,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吸引力,让孩子们从小愿意上学。   农村普通初中可配备专兼职职业技术教师   《意见》要求,要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针对学习困难学生学习能力、学习方法、家庭情况和思想心理状况采取不同措施,使他们提高学习兴趣,改进学习方法,养成良好学习习惯,增强学习的自信心、有效性和获得感。   各地要结合区域内教育和农村经济发展实际,加强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统筹,通过在普通初中开设职业技术课程、组织普通初中学生到当地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选修职业教育专业课程等多种方式,积极促进农村初中普职教育融合,有针对性地防止初中生辍学。既确保初中学生完成义务教育,又为他们提供多种成才渠道。鼓励因地制宜为农村普通初中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职业技术教师。   重度残疾儿童可“送教上门”   针对边远贫困地区以及农村等失学辍学率可能较高的地方,《意见》要求,要把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下同)作为脱贫攻坚重点对象,特别是把其中的残疾儿童、留守儿童以及残疾人、服刑人员、强制戒毒人员的未成年子女作为重中之重,坚持优先帮扶、精准扶贫,切实提高扶贫成效。   加大对残疾学生就学支持力度,对符合资助政策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优先予以资助,建立完善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补助政策。完善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资助政策,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继续实施高校面向农村和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畅通绿色升学通道,提高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升学信心。   针对不少农村地区“上学远”的问题,各地要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保障学校布局与村镇建设、学龄人口居住分布相适应。要因地制宜通过增加寄宿床位、增加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提供校车服务等多种方式,妥善解决农村学生上学远和寄宿学生家校往返交通问题。通过在城镇新建和改扩建学校,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为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提供条件。完善不能到校学习的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制度。 北京|公布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   4月25日,北京市公布了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   今年北京市首次在“幼升小”的入学政策中规定,北京市户籍的无房家庭长期在非户籍所在区工作、居住,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政策具体办法由各区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今年北京市继续缩小特殊渠道的招生,“小升初”阶段特长生招生与去年保持稳定,各区招收特长生比例仍要严格控制在本区初中招生计划4%以内,并提前明确2019年全市将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往年,北京民办学校的招生时间与公办学校招生时间不同,客观上增加了家长的焦虑。今年北京市明确规定,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纳入属地区教委统一管理,以招收其审批机关所在区域内学生为主,不得招收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校就读。   对社会反映强烈的校外培训机构违规组织考试并挂钩中小学招生入学的行为,北京市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等行为。继续要求各区使用全市统一的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全程实时监控每一个学生入学流程。   针对学区房问题,今年北京市将继续稳妥推进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入学方式,对房产、户口具备条件且居住达到一定年限的老居民子女继续实行原有单校划片,不完全符合学校单校划片入学的将实施多校划片。由各区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制定相应办法,继续降低房产在入学中的权重。 贵州|2018年第一季度下达64.54亿元学生资助资金   4月23日,贵州省教育厅表示,截至今年3月底,全省已下达2018年学生资助和营养改善计划资金64.54亿元,受益学生达700余万人。   据统计,目前全省已下达各级各类学生资助资金40.79亿元,资助学生278万人。其中,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资金8.60亿元,学前教育儿童资助资金4400万元,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12.43亿元,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5.01亿元和免学费资金1.58亿元,中职国家助学金2.53亿元和免学费资金4.01亿元,普通高校奖助学金6.19亿元。   在营养改善计划方面,全省下达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资金23.75亿元,其中: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膳食补助资金20.69亿元,惠及全省380万农村中小学生;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营养膳食补助资金3.06亿元,惠及全省66个贫困县65万农村学前教育儿童。 北京海淀|发布《海淀区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近年来,随着适龄儿童的逐年持续增长,“入园难”问题日益凸显。为此,北京市海淀区发布《海淀区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计划在2018年至2020年投入9亿元,新增2.96万学位,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新增一个班级可以获得市区两级共40万元的扩班补贴。   海淀区计划通过“教委主体”措施新增学位11840个。“扩大学前学位最难解决的是场地问题,只要单位统筹好了场地,海淀区就大力鼓励、支持、扶持单位办园,单位可以通过合作或者委托管理的方式办园。此外,海淀区还鼓励高校通过承办配套等多种方式扩大办园规模。”据海淀区教委副主任张彦祥说,以往有的小区配套园收费较高,这些园与教委签署的协议到期后,将全部回归到普惠性质的幼儿园。此外,教委支持少年宫、科技馆、活动站、职高等空闲场地和空闲时间附设幼儿班或开办幼儿园分址分部,预计三年内至少新接收10所小区配套幼儿园,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   通过“社会补充”措施新增学位5920个。海淀区将简化民办幼儿园审批手续,优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办园。   张彦祥介绍,海淀区三年内投入9个亿发展普惠幼儿园。对于幼儿园新开园(址)、新开班、扩班,并坚持公益普惠的,予以10万元/班的一次性补助。幼儿园还可按照条件申报市级财政1万元/生的一次性扩学位补助,相当于市、区财政共同给予40万元/班的扩班补助。 医疗健康 全国|发布《2017年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去年850万残疾人获康复服务   4月26日,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2017年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7年,我国854.7万名残疾儿童及持证残疾人得到基本康复服务,其中包括0~6岁残疾儿童141239人。全年共为244.4万名残疾人提供各类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截至2017年年底,全国有残疾人康复机构8334家,康复机构在岗人员达24.6万人。   《公报》指出,在社会保障方面,截至2017年年底,城乡残疾居民参加城乡社会养老保险人数2614.7万;547.2万名60岁以下参保的重度残疾人中,有529.5万名得到政府的参保扶助,代缴养老保险费比例96.8%。有282.9万名非重度残疾人享受了全额或部分代缴养老保险费的优惠政策。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稳步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7923家,全年为23.1万名残疾人提供了托养服务,1.9万名托养服务管理和服务人员接受了各级各类专业培训。贫困残疾人得到有效扶持,其中92.5万名残疾人退出建档立卡,康复扶贫贴息贷款扶持2.1万名农村残疾人。   《公报》指出,在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全国共出台451个省、地市、县级无障碍建设与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89.2万户残疾人家庭实施了无障碍改造,其中包括10.5万户贫困重度残疾人。截至2017年年底,全国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2340个、康复设施833、托养服务设施649个。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为全国1.9万人次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享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提供资助。各地多渠道争取资金支持,对2971名残疾儿童给予学前教育资助。2017年,全国共有特殊教育普通高中班(部)112个,10818名残疾人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1845名残疾人进入高等特殊教育学院学习。4.3万名残疾青壮年文盲接受了扫盲教育。 重庆黔江|全力确保农村学前教育儿童吃上营养餐   重庆市黔江区今年采取多项举措全力确保农村学前教育儿童吃上营养餐。   一是加大资金保障。 2018 年1月起,黔江区启动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一季度已兑现资金113万元,落实了全区105所农村幼儿园营养改善计划,其中农村民办普惠性幼儿园36所,受益学生3920人;公办幼儿园69所,受益学生4712人。   二是有序实施计划。 召开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专题会,下发《黔江区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建立学前教育在园幼儿学籍管理系统,对受益儿童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补助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禁止截留、挤占和挪用。每周公示供餐儿童人数、食谱、资金使用等情况,每月公示受益儿童名单,按月上报供餐儿童人数和补助资金使用情况。   三是科学搭配食谱。各实施幼儿园按照《重庆市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推荐食谱(试行)》要求,结合本地食材和儿童生理特点,制定每月供餐方案,切实满足幼儿的饮食习惯和营养需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六不准、九必须”,保障食品安全。成立膳食委员会,定期邀请学生家长陪餐试餐并提出意见建议,不断提高供餐水平。   四是强化督促检查。建立学校自查、乡镇督查、区级督查相结合的三级督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倒查机制,对幼儿园供餐安全、供餐质量、资金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将督导结果作为幼儿园年审、评级、保障经费分配等的重要依据。 儿童保护全国|发布《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的通知》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的通知》,对有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要求,各教育部门要明确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构,明确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制定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要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制,推动综治、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及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落实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共同治理。   各级学校要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方式;明确学校相关岗位教职工特别是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防治学生欺凌的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明确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在校规校纪中明确不同程度欺凌情形的处罚规定。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学生欺凌专题教育,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反欺凌技能。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学校要细化调查处理欺凌事件、判定欺凌事件严重程度和教育惩戒欺凌实施者、安抚保护欺凌受害者的具体流程和办法。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细化欺凌事件处理申诉和复查程序。各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依据管理权限,对本地本校学生欺凌事件及处置情况建立专门档案。   《通知》强调,各教育部门要按照《治理方案》要求建立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培训、考评、问责处理、依法治理等长效机制,在教育行政干部、校长、教师培训和考评中增加学生欺凌防治内容,细化培训内容、范围、次数等要求,细化纳入考评内容和标准,细化问责处理规定等;要求责任督学将学校开展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情况纳入挂牌督导内容,监督指导学校围绕学生欺凌防治健全工作制度,开展专题教育,加强预防排查。 全国|超78万无人监护留守儿童已落实监护责任人   4月25日,民政部举办第二季度发布会,截至目前,各级民政部门已为78万多名无人监护农村留守儿童落实受委托监护责任人。   今年以来,民政部组织开展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并推进“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据民政部通报,截至目前共帮助78万多名无人监护农村留守儿童落实受委托监护责任人,为18万多名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登记落户,帮助1.7万多名农村留守儿童返校复学。 全国|民政部将组织深入工地宣讲保护农村留守儿童   为强化家庭监护意识,增强外出务工父母与留守儿童的亲情沟通,指导务工人员更好监护留守的孩子,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民政部、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24日在京联合启动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百场宣讲进工地”活动。   启动仪式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编发了有关资料,有关专家围绕如何履行父母的监护职责、怎样与孩子亲情沟通、怎么教孩子预防性侵等专题作了首场宣讲。   据悉,下一步,活动将以建筑工地为主阵地、以外出务工人员为主要对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巡回宣讲,把农村留守儿童相关政策和关爱技能送进建筑工地、送到外出务工人员身边,切实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权益,使农村留守儿童得到更好关爱保护。 上海|印发《关于促进和加强本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   为缓解当前托育服务的供需矛盾,上海市政府28日正式印发《关于促进和加强本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将按照“政府引导、家庭为主、多方参与”的总体思路,建立健全托育服务工作管理的体制机制,促进托幼一体化发展,支持社会以多种形式提供托育服务,构建托育服务体系。   同时发布的还有《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上述文件由上海教育、民政、工商、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督、公安、消防等16家部门联合制定。上海还将出台3岁以下托育机构从业人员与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加强和保障从业人员队伍建设。   指导意见明确,3岁以下幼儿以家庭养育为主,家长承担照看和养育孩子的主要责任,政府对家庭育儿给予支持,为幼儿家庭就近就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同时,积极推动托幼一体化工作,以多种方式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举办相关全日制、半日制或计时制机构。   主要举措包括:通过改建、扩建幼儿园,增加托班的资源供给;鼓励民办幼儿园开设托班;支持公益性托儿所扩大服务对象的覆盖面;引导支持举办者在居住社区、工作单位等场所单独或联合举办非营利性托育机构,为社区居民、单位职工提供更多公益性、福利性托育服务等。相关文件进一步强化托育机构的规范管理,以确保婴幼儿的健康安全。相关政策对托育机构选址、供餐、安全、人员配置等均提出具体要求。 云南|411487名农村留守儿童全部有了委托监护人   据云南省民政厅消息,截至2017年年底,云南411487名农村留守儿童全部签订了《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签订率达到100%。   为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落到实处,2016年以来,云南省出台多项措施,建立了省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农村留守儿童基础数据更新等机制。按照要求重点落实家庭监护责任、强制报告责任、临时监护责任、控辍保学责任、户口登记责任和依法打击遗弃等专项重点工作。   家庭监护是保障儿童健康成长的基础,云南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中,要求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子女,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父母双方外出务工要将务工地点、联系方式和委托监护等信息告知村(居)民委员会和未成年子女就读学校。 福建泉州|母亲引诱4岁儿子喝农药 被撤销监护权并获刑3年   年仅4岁的小乐(化名),被母亲阿英(化名)引诱喝下剧毒农药“乐果”,差点丧命,阿英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刑。除此之外,在小乐父亲阿剑(化名)申请下,她还被法院判决撤销为小乐监护人的资格。这也是我国监护权撤销制度于1987年成立以来,泉州发生的首起撤销监护权案件。   在省、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指导下,洛江检察院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检察业务,针对该案系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检察官以《关于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特别告知书》告知被害人阿剑有权向未成年人住所地、监护人住所地或者侵害行为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等相关事项,并对阿剑进行释法说理。今年3月9日,阿剑以经济困难,不懂法律为由,向洛江检察院递交支持起诉申请书,请求检察机关支持他向洛江区法院提起撤销阿英监护人资格诉讼。洛江区检察院经过认真审查后,于3月13日向洛江区法院送达《民事支持起诉意见书》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今年3月22日,洛江检察院指派检察官奔赴福建省女子监狱,就撤销阿英监护人资格一案支持起诉,检察官和法官在监狱里与阿英见面,充分听取她的意见。阿英表示,对阿剑的申请没意见。次日,洛江区法院作出撤销阿英监护人资格的判决。 公益慈善全国|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告白行动” 三年惠及六百名青少年   近日,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告白行动”三周年总结推进会在京举行,来自公益和医疗领域的专家聚焦白癜风患儿的健康状况和就医困境、围绕社会各界所承担的责任,以及如何更好对白癜风患者开展专业救治、专项资助、心理援助等话题展开了讨论。青年演员龚蓓苾担任“告白行动”项目爱心传播大使。   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项目负责人蔡晶芝介绍,“‘告白行动’于2015年4月10日启动实施,旨在帮助广大白癜风患儿改善就医条件,得到及时有效救治,让每个患儿早日摆脱疾病困扰,健康快乐成长。三年来,项目共覆盖全国20余省、资助近600名青少年白癜风患者,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副秘书长许旭表示,“告白行动”将继续积极帮助改善白癜风患儿就医条件,在临床医学检测方面提供相应资助,让患儿得到专业有效的救治。“告白行动”临床执行机构北京国丹白癜风医院院长高毓梅表示,将继续积极助力医疗公益,帮助更多患儿及时有效治疗。 浙江杭州|“圆梦助学”大型儿童成长关爱公益项目在杭启动   4月27日下午,由浙江省妇女儿童基金会发起的大型儿童成长关爱公益项目“圆梦助学”在杭州正式启动。仪式现场,“圆梦助学”项目得到头头是道基金等众多爱心企业的捐赠,首批超过400万元。   该项目精确瞄准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学子这一特殊群体成长需求,打破物质资助、资金支持等传统单一的助学模式,围绕“品质助学”的理念和目标,在各地妇联的推荐下,联合全省90余家基层优秀社会组织,搭建儿童助学服务平台,在经费物资之外,提供可持续的帮扶和关爱、促进助学对象的成长和发展。不仅要助力每个孩子能上学,最终目的是要帮助孩子们建立自信,培养追梦圆梦、成长成才的能力和品质,实现“助人自助”,同时带动家庭综合发展能力的形成与提升。   为大力支持“圆梦助学”项目,会上,由省慈善联合总会发起的“助学联盟”—— “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助学专业委员会”也正式成立。“助学联盟”为全省优秀社会组织开展助学经验的分享、交流和助学资源的高效精准对接提供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