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全球社会进步指数发布,中国名列84位!
2018-10-26 本站 中国公益研究院 4113

全球社会进步指数发布,中国名列84位!

2016628日,美国非营利组织Social Progress Imperative发布2016年全球社会进步指数(Social Progress Index, SPI)。该指数首次发布于2014年,至今已连续三年发布,其创始人认为国民生产总值(GDP)不能作为衡量一国发展状况的唯一指标,成功的发展不仅包括经济增长,还需包含社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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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球社会进步指数概况

SPI通过51个评价指标对133个国家(占全球94%的人口)的社会进步程度进行评价,旨在为各国政府、商业领域和公民社会提供系统的、实用的包容性增长(inclusive growth)指导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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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I将社会进步视为一个社会满足以下三方面要求的能力:
  第一,满足其公民的基本生存需求;第二,为其公民和社区改善和维持生活质量建立基础;第三,为所有人发挥其全部潜能创造条件。
  根据指标测量结果,SPI将各国划入六个级别,分别为:
  非常高程度社会进步(Very High Social Progress

  高程度社会进步(High Social Progress

  中上程度社会进步(Upper Middle Social Progress

  中下程度社会进步(Lower Middle Social Progress

  低程度社会进步(Low Social Progress

  和非常低程度社会进步(Very Low Social Progress
  2016年,全球SPI排名前五的国家是芬兰、加拿大、丹麦、澳大利亚和瑞士。中国连续三年被划入“中下程度社会进步”级别;2016年,中国名列84位,比2015年上升8位,但仍低于全球平均水平,与中国排名接近的国家包括委内瑞拉、印度尼西亚、斯里兰卡、纳米比亚、摩洛哥和危地马拉等。
  二、中国社会进步指数的各项得分

报告指出,从全球范围来看,由于中国和印度两国共拥有超过20亿的人口,其社会状况对全球社会进步指数整体有较大影响,换言之,中国社会的进步将为全球社会进步作出重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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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具体指标来看,历年来中国在三项一级指标中表现最好的都是“基本人类需求”2016年该指标得分与前一年相比有显著上升;其次是“幸福基础”,2016年也比2015年略有进步,其中二级指标“基础知识可及性”得分更高达95.41,仅比美国低0.41分;但“机会”一项则一直得分很低,其中二级指标“个人权利”得分最低,仅4.55分。除了总分,SPI还将每个国家的表现与人均GDP相近的国家进行比较,得出了每个国家的优势和劣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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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此,SPI将中国与阿尔巴尼亚、哥伦比亚、厄瓜多尔、印度尼西亚、马其顿、秘鲁、南非、突尼斯等15个国家进行比较,在12个二级指标中,中国最具优势的是“基础知识可及性”和“个人自由与选择”,在三级指标中,中国在“电力供应”“暴力犯罪程度”“早婚”“避孕”和“进入全球大学排名的大学数量”等方面表现较为突出,显示我国在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治理和优生优育领域都有较好的表现。而中国的短板集中体现在“个人权利”和“宽容与包容”两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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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指出的是,上述阿尔巴尼亚等国虽然人均GDP与中国接近,但考虑到人口基数,它们的整体实力显然都不如中国。而如果将中国与美国进行对比,则优势与不足将更为明显,也更具参考价值。2016年美国的SPI排名是第19位,属于“高程度社会进步”类别国家。中美两国对比结果显示:在“基础知识可及性”和“营养与基本医疗”方面,中国并不逊色,但在环境质量、高等教育和个人权利方面,美国的得分都远高于中国,显示中国在社会发展的多个领域仍有较大的上升空间。尽管作为一个西方主导的评价体系,SPI的指标设置和评分标准都带有西方意识形态的色彩,但依然不失为一个值得参考的GDP之外的评价体系。它指出GDP的增长与社会进步并没有必然的正相关关系,GDP全球排名首位的美国,也仅位列第19位,属于第二梯队,而高居榜首的却是像芬兰这样的小国,2015年全球GDP排名第42位。
  SPI所倡导的经济与社会共同进步的理念不仅与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相契合,也与中国的发展理念相契合。我国改革开放至今已有38年,早已过了“唯GDP论”的时代,党和国家也强调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幸福、更有尊严,在国家政策中突出改善民生,实现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随着中国国际化程度的不断加深,重视我国在居住环境、个人权利、社会宽容度等方面可能存在的不足,并致力改善,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对其国民和对世界履行责任的体现,也是国家实力和自信的展现。而要实现这种进步,除了政策的推动,更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对慈善界而言,改善居住环境、保障个人权利、提升社会宽容度,都是熟悉的课题,推动社会进步,慈善界责无旁贷。

摘选自《中国慈善月度分析》,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 深圳国际公益学院,20166月,2016年第5期(总第46期)

4,立法与实务咨询

政策研究

慈善法律中心专注中国慈善领域法律政策研究,并处于国内领先地位,编撰多部专题研究报告与慈善法律相关著作,均得到政策制定者、学者和慈善行业人员的肯定与借鉴。

 《以法促善——中国慈善立法现状、挑战及路径选择》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评述与慈善政策展望》

 《日本公益法律制度概览》

 

 

立法咨询

慈善法律中心长期致力于公益慈善领域的理论研究与实务咨询,以理论指导实践,用实践反哺理论,通过两者的有机结合进行有效的政策倡导,切实推动我国公益慈善领域政策法律的出台与完善。

 深度参与《慈善法》的起草工作,向全国人大提交兼具国际视野和本土特色的慈善法专家建议稿。

 承接北京市民政局慈善信托专题研究与立法咨询项目,负责起草首个地方慈善信托规范文件《北京市慈善信托管理办法》。

 开展现代慈善法律领域的应用性学术研究,撰写多篇研究报告。

 针对慈善税收、慈善信托等多个议题撰写政策建议和研究报告,并呈送给全国人大、财政部等相关部门,部分建议曾被新华社内参报道并获得国家最高领导人批示。

实务咨询

慈善法律中心与多家国内外慈善组织、律师事务所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搭建了高质量和国际化的实务咨询网络,以为政府、企业、慈善组织等提供定制化的咨询服务,推动我国慈善公益事业的有序发展。

 为慈善组织提供组织设立、战略发展、项目评估等咨询服务。

 为慈善组织和信托公司提供受托人选择、信托设立与备案、模式设计等咨询服务。

 为慈善组织提供税务规划、免税申请、政策分析等咨询服务。

 

公益培训

慈善法律中心在北京、深圳开办多期慈善法研修班、慈善信托专题研修班等专题培训,迄今已有数百名学员完成课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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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不同地区的公益事业发展状况,开展个性化的慈善法律培训。

 制作慈善法律相关培训网络课程,推动知识传播与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