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说社会政策|600万重度失能老人护理是否应该纳入政策支持范围?
2025-03-05 2139

导语

我国600万重度失能老年人面临护理困境,政策支持呈现显著地域差异。北京等地虽试点普惠性补贴制度,但全国范围内仍存在"保基本"理念偏差——部分地区宁愿斥资数亿发放高龄津贴,却对更迫切的失能照护补贴制度缺位。数据显示,仅4成失能老人获得政策覆盖,专家呼吁破除"保残优先"的政策盲区,以制度化补贴托底民生刚需,并通过构建养老护理网络释放社会潜力,推动形成全民共识的照护支持体系。

这几年,一个较大的公共政策议题就是:全国大约600万的重度失能老年人是否应该纳入政策支持范围?


北京市的回答是:应该。北京几年前就开始探索建立覆盖所有重度失能老年人护理的制度,目前已经扩展至更大的对象范围,制定了每月补贴600元、400元、200元的不同标准。


但很多地方尚未建立针对全体重度失能老年人的护理补贴制度!相关政策更多是强调财政支持对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非经济困难者自己承担所有费用。“经济困难老年人”在操作层面通常是指城乡特困户(过去称“五保户”)和低保对象中的老年人。


由于特困户与低保对象中的失能老年人实际上已经得到程度不同的补助,尤其是特困户,早在计划经济时期就有社会福利院和敬老院的体系性保障,客观上,针对“经济困难老年人”的护理政策基本属于维持现状!


“一人失能,全家失衡”,失能照护是普通家庭照护的燃眉之急。


有一种理念认为,政府的责任就是保基本,有经济收入的家庭不能得到政府支持。这种对“保基本”的狭隘理解其实是严重的政策误解。现在,其他领域的保基本已经全面拓展,老年人乘坐公交车和进入公园免费、高龄津贴发放等,这样的“保基本”是面向所有老年人的基本而不只是经济困难老年人的基本!


十分矛盾的是,在个别地方,高龄津贴的补助年度支出已经上亿元,而重度失能老年人的补贴可能只需要上千万但却缺乏制度,出现了宁补健康人而不补重度失能人的现象,这样的“保基本”,还能说得通吗?正确的保基本应该是:保残优先!重度残疾者应该得到最优保障才是!


也许有人疑问:全国到底有多少重度失能老人?政府有能力补贴吗?


大量数据表明,重度失能老人一般占60岁以上人口的2%左右,极个别的情况下达到3%。“七普”抽样数据表明,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口约占60岁以上人口的2.34%,即618万人。也就是说,全国3亿老年人大体上有600万左右的重度失能者,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是选择居家护理。据有关统计,2023年49个试点城市参加长期护理保险人数共18330.87万人,其中享受待遇的人数为134.29万人;同年,有98.5万老年人得到地方政府的护理补贴,社会福利院的8万特困人员中完全失能者6.2万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中则有57.8万供养对象其中完全失能者12.6万万人。就是说,全国已经有251.59万失能老年人得到不同类型政策的护理惠顾,还有350来万重度失能老年人没有得到护理性政策覆盖。


经费需要多少?按照北京的最高标准即每人每月600元,全年7200元测算,全国600万人大体需要432亿元。如果再与高龄补贴等政策对接,失能老人在享受重度失能补贴和高龄补贴中可选择补贴标准较高的。这样总的经费完全可能会低于400亿元。相信这笔支出对破解重度失能老年人照护难题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更为重要的是,在实现了全国重度失能老人的全覆盖以后,就有条件建立健全相对完善的养老护理网络,让几百万个家庭能够得到体制性支持,养老设施也才会得到充分使用。至于更多养老护理人员的就业与专业化的提升,更是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问题的关键在于,全社会在这个重要问题上能够形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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