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语
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在中国社会服务体系建设中有着至关重要的地位。全国一些地方的成功经验表明,只有依托城乡社区建立综合性的养老服务联合体,调动各类社会资源共同参与,才会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这就需要进一步建设复合型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包括养老服务和托育及幼儿事业等,都可以落实到基层。
城乡社区能否成为养老产业的基本枢纽?
——四论生活性服务业的发展战略
十多年前,在中日养老合作的交流过程中,日本内阁府负责养老事务的込山先生在多次考察中国基层组织后,曾经非常感慨地说:太羡慕中国的村委会和居委会了,日本要是有这样的组织来发展养老服务该多好啊!因为他直接负责推进日本全国养老地域综合照料体系的建设,当时已经开展了几个市町村的试点。他在实践中感受到缺乏基层统一的管理组织,真正要在一个区域内建设居家医疗和护理一体化的服务体系会遇到多么大的挑战。
込山的赞叹从一个侧面揭示了中国社会的一个特别优势: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在中国社会服务体系建设中有着至关重要的地位!
居委会、村委会不仅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中发挥着关键作用,而且在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尤其是养老服务的进程中具有基本枢纽的功能。如果养老服务工作无法在城乡社区得到系统落实,那么,全国庞大的生活性服务业很难获得体制性的支撑。
也许,人们会产生疑问: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今天,村、居委会怎么可能赋有发展生活性服务业的功能呢?
其实,这恰恰是需要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说明的一个重要问题。
中国的市场结构与外国有着很大的差异。现实情况则是,全国99%以上的老年人采取居家养老方式生活,近3亿的老年人长年住养老机构的只有230万人左右,社区才是养老服务的基本场所。
在实践中,如果没有社区的依托,各类养老服务机构要进入小区开展服务既缺乏场地,也缺乏信任感,因而相当困难;而需要服务的老年人往往没有能力走出小区。理论上,中国农村社区是家族宗族密切关联的熟人社会,邻里互助的文化已经成为基因;城市社区尽管以半熟人社会为主,但由于存在着一定的单位社区与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网络尤其是居民自治的机制,客观上促成了社区人员的日益熟悉化。当务之急,必须以村、居委会为依托来构建综合性的养老服务体系,才能促成全国养老服务业的大发展,形成中国式养老服务模式。
全国一些地方的成功经验也表明,只有依托城乡社区建立综合性的养老服务联合体,调动各类社会资源共同参与,才会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个典型的案例就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社区居委会在政府、学校与公益组织的全力支持下建设养老服务联合体,经过近三年实践,既充分动员了志愿服务与几十家服务机构的介入,也深度赋予了居委会和各个楼门栋长这一组织体系的养老服务协调职责,营造了良好的为老服务的生态,取得了老年服务工作系统加强的明显效果。
综合有关地方经验,特别需要切实赋予村、居委会以新的养老服务职能,由此使庞大的生活性服务业真正成为有源之水。当然,这就需要进一步建设复合型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包括养老服务和托育及幼儿事业等,都可以落实到基层。
这项工作有没有挑战呢?当然,高质量发展所面临的挑战,与生存型发展所面临的挑战有着根本的不同。以养老服务业为重要内容的生活性服务业,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定会遇到更为复杂的困难。比如,相当多的居委会书记和主任,可能就不住在社区,不属于社区居民,这样就不可能深度了解社区居民尤其是老年人的需求,这就是一个体制性的挑战!还有就是居委会与物业管理之间也可能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如何融合两者的工作机制,也有大量的工作需要拓展!
从更为广泛的角度看,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还需要多项支撑系统的联结,包括政府养老院系统、民营养老服务业系统、信息技术与康复辅具系统等。特别重要的是,社区养老需要进行更为广泛的社会发动,这里既要有家庭的配合,老年人的积极参与,还需要多种类型的志愿服务与公益慈善动员等,甚至特别需要一定的社区基金的筹措与支持。
看来,生活性服务业的发展需要一场广泛的社会发动,这正是该产业与其他产业所特别不同之处。生活性服务业更大程度上属于社区经济并且依赖于社会资本的开发。正如有的专家指出,联合国人类发展报告认为全世界有近40%的生产性活动没有纳入GDP,与市场经济不同,有的社会学家将这些无薪劳动称之为“核心经济”,它依赖的是社会资本的投入,强调的是合作、共享和奉献。其实,高质量发展阶段的生活性服务业,更需要通过核心经济的发展以支持市场经济,这恰恰就是善经济的重要形态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