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引领 | 王振耀:中国儿童主任制度是“赤脚社工”专职化之路
2023-06-13 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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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由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和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联合主办,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办事处支持的“儿童主任专业化发展交流会”在北京顺利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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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嘉宾合影


儿童主任作为一线儿童工作者是中国儿童福利与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推动者之一。截至目前,全国已经有65.1万儿童主任服务在一线村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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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耀先生做主旨发言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王振耀院长以《中国儿童主任制度:“赤脚社工”专职化之路》为题进行主旨发言。他首先介绍了儿童主任制度的创立与发展历程:


第一,2010-2014年是儿童主任制度的“示范探索阶段”。2010年,基于儿童服务需求与政策落地情况存在差异的现实需求,由民政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北师大中国公益研究院在内的几大高校专家启动了“中国儿童福利示范项目”。该项目在山西省、河南省、四川省、云南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5省12县120村设立儿童主任,开办儿童之家,并由5位高校专家通过包干制分别支持5个省份的项目区,面向约7.4万名儿童开展服务。


第二,2015-2018年是儿童主任制度的“推广普及阶段”。根据示范项目的显著成效,2015年民政部决定将项目推广成“百县千村”计划。2016年国务院正式发布意见首次提出建立“儿童福利主任”队伍。同时,更多社会组织开始参与儿童主任项目工作,由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支持的“中国儿童福利示范项目”是最早的探索,由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发起的“童伴妈妈项目”则是最持久,规模最大的项目,此外还有护童成长、爱佑安生、童心同行、灯塔计划等项目。政府制度的推广和公益项目的参与,使得儿童主任制度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地制度化和普及化。


第三,2019-2023年是儿童主任制度的“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民政部等十个部门正式发文明确村(居)委员会设立儿童主任职位。2020年儿童主任实现村(居)全覆盖。2021年国务院正式在意见中提出,每个村(社区)至少设立一名儿童主任,儿童数量较多的村(社区)要增设补充儿童主任。


“设立儿童主任为儿童提供福利服务的做法”曾被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评为全球“创新促公平年”的一个创新向其他国家推广。儿童主任制度的创立也是由国际机构、政府部门及学者有效联合推动的,是各方联合推动政策创新的典型范例。


那么儿童主任制度走向专业化、职业化的意义是什么呢?


首先,儿童主任的设立是“一个人”实化“一个家”“一个体系”,促成了儿童关爱保护制度化。儿童保护工作下沉至村(居)社区,儿童服务由被动受理向主动发现转变。儿童主任服务对象从孤儿向全体儿童拓展,服务内容从生活保障向保护关爱延伸。例如云南省陇川县,在县级成立了儿童福利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考察工作并奖励优秀乡镇,在乡镇由儿童督导员联动妇联、残联、关工委、学校、妇幼保健院等多个部门,同时采用事业干部管理方式考核儿童主任,全体儿童督导员与儿童主任基本信息录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信息系统,根据考评核发工作绩效。


第二,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充实,儿童关爱服务形成复合型依托。通过设立儿童主任队伍,更新儿童工作观念,不断创新农村留守儿童服务供给模式。纵向形成从中央到村、居的五级管理体系,横向建立多部门联席制度,专家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社会组织参与专业服务和管理工作,多主体共同参与的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例如在山西省闻喜县,通过政府购买儿童福利服务,由闻喜县慈善总会承接儿童主任管理工作,运作模式由民政部门的“单腿跳”,变为与社会组织联手的“双腿走”。


第三,财政投入与社会力量协力,推动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儿童主任制度的创设,带动了一定的财政支持,确立了儿童主任在社区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保障了困境儿童群体基本生活和安全,推动基层社区儿童工作高质量发展。例如云南省瑞丽市,政府在全市各村居民委员会招聘民政员兼任儿童主任职能,人员经费由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纳入市财政预算。儿童福利服务的内容也由“救急”型服务扩展为“预防治疗康复相结合”的普惠型儿童福利服务。工作重心由大范围的服务转变为个案服务,将儿童福利的服务对象范围由孤儿和脆弱儿童扩展到所有儿童。


第四,促成了未成年人保护制度新格局,促进了家庭监护职责落实与升华。2021年新修订的《未保法》,从国家法律层面上,为加快推进基层儿童关爱保护服务体系建设,为儿童主任队伍建设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儿童主任可以在专业力量和社会组织的帮助下,提升儿童群体的家庭监护力度。多地以儿童之家为“阵地”,以儿童主任为“先锋”,组织家长培训、开展早教项目、倡导正向教养等,不仅效果显著,也非常受家长欢迎。


针对儿童主任制度建设未来规划,王振耀院长建议,第一,儿童主任亟需建立根植于中国实践的知识体系。这个体系需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第二,儿童主任亟需建立专业化的培训与督导体系。建立儿童主任专业化培养体系,加强教材研发、完善培训体系、建立教师队伍和专业督导体系。第三,儿童主任工作亟需扩大典型示范体系。需要从县级层面扩大到地级市和省的范围,建立更为系统的指导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