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师公益讲堂 | 半工半耕小农经济现实,与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的理论思考
2022-12-27 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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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深对“中国式现代化”及“善经济”理论学习与理解,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联合推出《新型小农经济理论与中国式现代化》系列读书会暨京师公益讲堂第六十三期系列分享,本系列分享共十讲,主要基于对黄宗智三卷本,包括《中国的新型小农经济:实践与理论》、《中国的新型非正规经济:实践与理论》、《中国的新型正义体系:实践与理论》,重点介绍“三个新型”的主要内容,特别从学术与政策研究的关系来分析黄宗智的西方经济理论和毛泽东思想的视角、新型小农经济的构成、中国的新型非正规经济、中国的新型正义体系等,从而进一步理解中国式现代化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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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举办第三期“中国新型小农经济与中国式现代化”系列读书会暨京师公益讲堂第六十三期系列分享。王振耀院长领讲,研究院全体专家、同事参与分享学习。本期分享主题是“半工半耕的小农经济与中国的经济社会形态”,重点分析中国的就业结构与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结构。


王振耀院长首先介绍本讲重点讨论经济理论与中国式的现代化。黄宗智先生在《中国的新型小农经济:实践与理论》的第五章开头有提到:“中国今天的劳动人民主要由“半工半耕”的小农家庭所组成。这是一个与经典理论预期相悖的社会实际,堪称一种中国特色的“社会形态”。它附带有自己独特的经济逻辑。”这一社会实际与现在流行性三大理论“理性经济人”、“自然经济必将解体”和“刘易斯拐点”都是相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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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宗智先生认为这三大理论都不符合中国的实际,他发现了中国的三大实际


第一,在实践中,中国实现了没有城镇化的工业化,它是半工半耕的新型小农经济;第二,中国农民的就业方式还是以非正规就业为主,以家庭为单位,既是生产者,也是消费者;第三,城镇的夫妻老婆店占比很大,这说明农村的小农经济并没有破产,反而深入到城市,扩展到城市就业人群的60%。如果算上家庭成员,甚至可能达到80%。


通过分析中国的实际,黄宗智先生得出了几个重要的结论:

第一,中国的小农家庭农场具有极强的竞争优势。这一理论最早由前苏联的经济学家恰亚洛夫提出,他指出中国的小农场很重要,与西方大农场性质不同,它既是生产单位,也是消费单位。小家庭农场的家庭成员都会参与进来,团结出力,而且越是经济发达的农村,这种现象越普遍;


第二,中国的小农场经济算账方式与西方的月薪制不同。中国的小农场经济会计学不是工资制,不是按照月薪来计算,而是全年的收成。按照西方会计学来计算中国农民的月薪的确很低,但按照全年收成来看,其实也不差。


第三,中国农民是家庭理性,而不是理性经济人。即中国农民想的不仅仅是个人,而是一个家庭的传承。黄宗智先生认为,农民的理性更广阔,他们会在城市挣钱,然后回到农村传宗接代,也会拿出大量的钱投资后代教育。


第四,小农户加上大公司和互联网平台,这种经济形态在中国更有生命力。中国的小农户可以作为基础向公司化方向发展,这与中国乡村振兴的发展逻辑也相符合。


最后,王振耀院长指出,需要结合黄宗智先生的最新发现,从更高的角度与社会政策智库的本业结合起来思考。首先,要讨论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建立在中国小农经济现实的基础上来看待问题。几千年文明的实践表明,中国农民不能破产,不能成为流民。保证农民稳定,社会才能稳定。


其次,半工半耕的经济形态,会不会长期化?粮食来自土地生产,小农经济仍然是基础,这种生产方式很难发生重大的根本性变化。半工半耕式的小农经济将是一种长期的历史形态,这就会导致在中国式现代化过程中,大量乡村留守儿童也会长期存在。从我们自身的业务来看,需要建立一套什么样的咨询制度,包括产生什么样的知识体系和政策建议来推动农村儿童福利制度和养老、慈善等社会政策的发展?


最后一个思考的问题是,中国的社会形态。中国的农耕文明,从西周开始就不是奴隶制度,而是“雨我公田,遂及我私”,到战国更是进入自耕农体制,由于地少人多,很早就形成聚村而居的社会,乡村社区的强大凝聚力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与日本、印度都不同,日本有村庄,但无中国式的社区;印度农村有40%以上的无地农民,也不能形成中国式的社区。正是在中国乡村悠久的社会基础上,形成了一种特殊的村民生而所有的集体所有制,这是一种十分特殊的文化和体制。这种社区形态也在影响城市养老,城市的单位社区养老怎么结合这种优势升级养老服务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