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月|张柳:迈向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制度化发展新阶段
2022-06-17 1132
2022年5月31日,由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办事处支持,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主办的“中国儿童福利与保护宣传月(2022)”启动仪式现场,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助理院长张柳围绕“迈向儿童福利保护体系专业化发展新阶段”对中国儿童福利与保护政策进展进行年度解读。
张柳1.png


第一部分:回顾

加强法律政策体系建设

依法保护好每一名儿童

用一句话概括《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以来的一年,就是加强法律政策体系建设,依法保护好每一名儿童。回顾过去的一年,呈现出三个特点

第一,在法律推动下,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化建设进程提速。

张柳2.jpg

通过梳理国家层面过去一年集中出台的二十余项儿童领域的主要法律政策文件,我们发现未成年人保护体系的法制度化建设成为了最大亮点。

无论是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还是十四五时期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基本公共服务规划、促进人口长期发展文件等宏观政策,都在反复强调未成年人保护。今年的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也再次提出“强化未成年人保护”。


第二,儿童发展作为国家重大战略议题,全方位纳入政府规划和社会治理。

张柳3.jpg

如上图所示,我们可以看到历年的人口数据,其中2020年出生人口1200万人,人口出生率为8.50‰,创历史新低。促进儿童发展已经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提高中华民族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大国家战略。


第三,“十四五”时期,基层儿童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将成为重点。

我们看到,很多政策文件对儿童工作队伍提出了具体要求:

1.每个村居至少配备1名儿童主任。

2.每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1名全科医生和2名专业儿童保健医生。

3.每所中小学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专业队伍。



第二部分:进展

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制度化全面推进

首先,在政府保护方面:

1.国家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机制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工作协调机制实现全覆盖。上到国务院工作领导小组,下到县乡镇和村居,纵向到底的工作协调机制,一年时间,快速建成。

2.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活动有序推进。广东、江苏、云南等十多个省份,已启动了评定工作。

3.儿童福利财政投入进一步增加,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2020年,我国儿童福利财政支出达到历史最高值68.2亿元,比上一年增加了14.3亿元。此外,儿童福利机构全面优化转型,未来将担负起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服务的更多职责。

4.多地政府部门专项规划儿童福利保护事业发展目标与主要任务。如江西、广西、浙江、安徽等地,都制定了“十四五”时期儿童福利保护的专项规划。

5.残障儿童康复救助进一步落实“应救尽救”。

第二,在家庭保护方面

1.以儿童家庭为中心的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在三孩政策全面放开后,中央再次发文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四川攀枝花、北京、安徽、江苏等地方政府制定最新生育措施来缓解家庭养孩子的压力。

2.出台了家庭教育促进法支持家长为促进儿童健康成长而教,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

3.加强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4.探索对收养孤残儿童等家庭实施公共服务优惠。

第三,在学校保护方面

1.“双减”政策正式开启学校教育、校外教育协同治理新时代。去年7月出台的减轻中小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双减”政策,开启学校教育、校外教育协同治理的新时代。

2.学前教育向普及、普惠、安全、优质方向发展。2021年,全国普惠性幼儿园 24.5万所,中央财政学前教育经费达到198.4亿元。

3.引入专业力量参与学生心理健康服务。

4.推进学校社会工作发展。整合社会资源,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伤害。

第四,在社会保护方面

1.66.7万儿童主任,成为基层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重要队伍。我们看到,国家在城乡社区服务规划、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反拐卖人口行动计划等文件,都提出了要发挥儿童主任的作用。

2.儿童工作人才培养体系专业化取得重要实务进展,河南漯河率先创建儿童社工培训基地。

3.社会力量参与儿童大病救助和乡村儿童发展。2021年,中央彩票金3.29亿元用于大病儿童救助,以中国扶贫基金会“童伴妈妈项目”为代表的公益项目,扎根农村,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安全保护网。

4.社会力量促进0-3岁婴幼儿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托育服务已全面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北京、上海、重庆、河北、广西等十多个省市,都制定了示范城市创建方案。

5.健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慈善行为导向机制。扶持专业性高、稀缺的社会组织,要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儿。

第五,在司法保护方面

1.强制报告制度揭开2800多起侵害未成年人隐蔽案件。对于应当报告而不报告的追查案件,也有1600多件。

2.最高检察院联合全国妇联、关工委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评估结果可作为司法依据。

3.施行未成年热遭受侵害或暴力伤害案件一站式取证保护机制。上海、云南、宁夏多地建立了儿童遭受性侵害和暴力伤害案件的一站式取证的保护机制。

4.深化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改革。司法系统进一步开展对涉及儿童案件的综合审判改革。

最后,在网络保护方面

1.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入法以来,平台治理、信息管理、软件管理共同发力。多个方面都得到了优化。

2.推动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行业规范和行为准则。如《未成年人 网络保护条例》正在制定中。

3.推动建立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四川等地已纳入十四五政府服务清单。


第三部分:展望

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体系


 制度化建设展望

我们正站在新时代的新起点:2022年,不仅是新未保法实施一周年,也是实施国家新十年的儿童发展纲要和实施国家“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的一年。


保护好每一名儿童,让儿童共享发展成果,是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一环。我们已经走在迈向2035年现代化愿景目标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共同富裕的历史新阶段,而完善未成年保护体系就是关键举措。

张柳4.jpg

我们回顾了新未保法实施以来的突出成绩,但我们也知道,构建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不仅仅是一部法律的使命,而是用一整套社会系统的全面改造升级来共同承担的历史使命。

为此我们提出,建立与现代化目标相适应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体系,要实现“七个化”

1.普惠化:所有儿童“一个也不能少”,强化儿童人人共享的现代化制度理念,加强政府主导责任,注重公平发展与机会均等。

2.法制化:推动顶层设计的现代化改造,进一步研究制定与《未保法》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以未成年人保护推动儿童全面发展。

3.均等化:扩大儿童津贴范围,让更多儿童和家庭受益。包括设立儿童养育补贴、3-6岁儿童早教补贴、重残儿童生活补贴、单亲家庭补贴等,加强对家庭的支持和服务。

4.便捷化:抓好县一级的儿童保护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基层服务的可及性,发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社会保护这一重要关节的作用。

5.社区化:以社区为中心,以基层人员队伍为抓手,及时回应儿童需求,为解决服务递送“最后一米”的世界难题,找到本地的解决方案。

6.专业化:成立儿童社工教材与培养委员会,促进人才培养和服务专业化。

7.智慧化:广泛应用大数据技术,建立儿童伤害监测系统,快速提高儿童保护精准化水平。


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这样一个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期,让我们携手助力儿童全面发展。


作者:张柳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助理兼儿童福利与保护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