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度简报 | “《慈善法》修法工作阶段性推进会”在京举行,总结阶段性成果并推进下一步具体工作安排,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2021-11-02 2124

宏观数据

据2020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20年,全年筹集彩票公益金444.6亿元,比上年下降20.2%。全年共有2401.4万人次在民政领域提供了5741.1万小时志愿服务,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中汇集的注册志愿者1.9亿人,分别较上年增长44.3%、32.68%和35.71%。全国社会组织捐赠收入1059.1亿元,比上年增长21.3%。全国共有社会组织89.4万个,比上年增长3.2%;吸纳社会各类人员就业1061.9万人,比上年增长5.2%。

据2021年7月28日民政部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的数据,目前已有13个省份修订了地方志愿服务法规;全国登记认定慈善组织9288个;66万人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成立慈善信托597笔,信托合同规模34.09亿元。全国49.5万个村民委员会、11.3万个居民委员会初步实现信息集中汇聚、统一管理、动态更新。

据腾讯公益及方德瑞信统计数据,今年99公益日期间共有超过6,870万人次捐出35.69亿元,平均单笔捐款金额为51.95元,较上年分别增长53.8%、18.87%和28.5%。其中,疾病救助领域项目共获得超过10亿元企业和公众捐款。

一、 “《慈善法》修法工作阶段性推进会”在京举行,总结阶段性成果并推进下一步具体工作安排,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9月16日,“《慈善法》修法工作阶段性推进会”在北京举行。今年6月以来,民政部、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等5家单位受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托,开展起草《草案建议稿》及收集行业意见等工作,为《慈善法》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即在于总结前一阶段的研究成果与工作进展情况,就修法中所涉及的重点问题进行交流讨论,对下一阶段的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宫蒲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郑功成及相关专家学者出席会议。

宫蒲光在总结发言中针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充分认识慈善事业所面临的大好形势,积极促进依法治善。二是要更加深入地研讨法律修订中的重点问题,广泛凝聚智慧和共识。三是要扎实高效开展工作,又好又快地推动修法进程。他强调指出,要进一步明确本次修法的指导思想、准确定位修法的幅度和力度、妥善处理政府和慈善组织的关系、健全发展慈善事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高度关注网络慈善的管理问题、进一步健全慈善应急机制以及进一步优化慈善行业管理。此外,还要重视三个方面的关系:一是要处理好修订《慈善法》与现行法律有关规定间的衔接,保证法律修订后的系统性和逻辑性;二是要完善法律责任章节,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三是要处理好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问题。

二、民政部将采取完善慈善制度与政策、大力弘扬慈善文化、培育和加强慈善组织建设等三大措施,发挥慈善事业的第三次分配作用

9月1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扎实做好民政在全面小康中的兜底夯基工作发布会,介绍民政部将采取三大措施发挥慈善事业的第三次分配作用。一是推动完善税收优惠和扶持政策,探索建立慈善行为的记录和激励机制,完善志愿者注册、服务记录等制度,完善慈善信托管理制度,大力发展互联网慈善,推动慈善形式不断创新。二是大力弘扬慈善文化,继续宣传贯彻慈善法,传播现代慈善文化。三是要培育慈善组织,加强慈善组织的建设,加强对慈善组织事中事后的监管,加强联合执法。

三大措施的提出进一步落实了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提出的“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的明确要求,有助于拓宽居民收入、社会财富向慈善事业涌流的渠道,引导慈善资源向基层倾斜,推动慈善形式不断创新,发挥好慈善事业在促进共同富裕的作用。

三、上海市慈善条例发布,致力于推动地方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9月28日,《上海市慈善条例》已由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条例设置了社区慈善专章,要求建立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通过发展慈善超市、社区基金,培育社区慈善类社会组织,开展群众性互助互济活动等形式,推动社区慈善发展,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提出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慈善活动纳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建立协调机制,提供需求信息,统筹各类慈善力量,促进慈善募捐和捐赠、志愿服务等与应急处置工作有序对接。

对于突发事件慈善募捐问题,提出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时,慈善组织应当根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引导和提供的需求信息,依法开展慈善募捐活动,建立募集款物接收、发放快速便捷通道。针对个人求助问题,要求求助人合理确定募款上限,当募款金额达到上限或者个人求助目的已经实现、消失时,求助人应当主动申明不再继续接受捐赠,并将超额部分或者因求助目的实现、消失而尚未支出的捐赠资金,退还捐赠人或者转赠给慈善组织。该条例的出台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引导、扶持、规范地方慈善事业发展相关制度,固化当地在社区慈善发展、慈善文化建设等方面积累的有益经验,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 河北和湖南分别出台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对“十四五”期间慈善事业发展作出部署

9月9日,河北发布《河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推动婚姻登记、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认定、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等民政基本政务服务事项京津冀“跨区域”通办;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的救助制度体系,实现由单一救助向综合救助的转型,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8月31日,湖南省正式印发《湖南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提出拓展社会救助服务,推行“资金+物资+服务”救助方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发挥基层社工站作用,引导公益慈善和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广东、浙江、江苏、江西、湖北、青海、贵州、山东等八省份已陆续发布本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重庆、云南、海南、黑龙江等四省份在向大众公开征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意见。

五、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构建重大疾病救助工程,确立中国特色慈善医疗救助体系

9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规划》是医保领域第一次编制的专项规划,也是“十四五”时期指导我国医疗保障改革发展的行动指南,其中一个重大亮点是提出了重大疾病救助工程。这一工程要求: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协同实施大病专项救治,积极引导慈善等社会力量参与救助保障,强化互联网个人大病求助平台监管,促进医疗救助与其他社会救助制度的衔接。

重大疾病救助工程的建设,是巩固和拓展脱贫成果,防止因病返贫致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举措;是创新慈善医疗救助模式,提升救助效率效果,增强重大疾病患者及家庭获得感、安全感的重大措施,标志着慈善医疗救助与医疗互助开始正式纳入国家全民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范围,具有重大社会意义。

六、甘肃省建立困难人群动态监测工作机制,加强群众兜底保障力度

甘肃省民政厅联合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等部门印发了《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实施方案》,扩展了监测对象和范围,范围由农村拓展到城市,对象类型由原来监测预警的10种人群,拓展到5大类13种人群,主要包括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登记失业人员、已登记办证残疾人、新入学大学生、患重特大疾病和慢性病医疗费用支出较大等特殊困难家庭或人员等,监测群体实现广覆盖。目前,低收入人口监测系统中共有各类人口413.7万,今年已对4276户符合条件的对象落实了相应救助政策,有效防止困难群众返贫致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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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静 张栋

编辑:邱亦菲

文章来源:慈善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