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周年 | 全面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现代化儿童福利保护体系
2021-01-26 4387

2010年以来,儿童优先已被纳入国家战略。以设立儿童主任为代表的基层儿童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以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津贴为突破点的儿童生活保障制度逐步完善;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障儿童纳入保障范围为标志的儿童福利救助体系逐步形成;以覆盖城乡儿童医疗保障为基础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全面铺开;以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为发力点的儿童教育政策体系日益健全。中国儿童福利与保护制度体系完成了从兜底保障分类保障、从补缺适度普惠、从物质保障物质保障+服务保障的转型升级。同时,我国儿童福利与保护制度体系仍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突出问题。

 

展望下一个十年,中国儿童福利与保护制度体系建设应遵循儿童优先、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建立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相适应的儿童福利与保护制度体系,从而使儿童参与和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儿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得到加速推进,儿童专业化服务能力得以全面提升,全体儿童获得更全面发展。

 

一、儿童优先纳入国家战略

2010 年以来,儿童优先被纳入国家战略,我国儿童福利与保护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完成了从兜底保障向分类保障、从补缺向适度普惠的转型升级、从物质保障向物质保障+服务保障转型升级,儿童福利、儿童保护、儿童健康、儿童教育四个方面进展显著。

 

(一)儿童政策体系建设不断加强

人口与发展是当今全球共同关注的重大问题,以人为本,寻求人口、经济、资源、环境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模式成为人类社会的共同目标。儿童作为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促进儿童发展被赋予提高中华民族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战略意义。在儿童优先战略目标要求下,不同领域又各有不同的工作重点,儿童福利优先保障,儿童社会保护体系优先建立,儿童健康服务优先供给,儿童教育优先发展。

 

多部门跨领域联合行动推进制度创制。在国家儿童宏观政策规划指导下,国家层面出台353份儿童领域相关政策文件。从数量变化来看,2010-2017年,每年平均出台30份政策,2018年以来达到50份左右。从各领域分类来看,教育与健康类政策文件占比达到37%25%,占比较高;福利与保护类政策占比不足10%;跨领域政策文件占比为18%。从儿童群体特征来看,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为对象的政策数量最多,受监护侵害、遭受性侵儿童、家庭寄养儿童等各类儿童都纳入政策保障范围,有78份文件专门针对县域、城乡、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儿童群体,占到22%

 

(二)近90%监测指标提前实现预定目标

儿童宏观政策规划基本都制定了明确目标和监测指标。将14份规划文件汇总可获得44项指标,按儿童福利、儿童保护、儿童健康、儿童教育四个领域进行评价。评价结果显示,儿童健康和儿童教育领域政策指标较多,儿童福利和儿童保护领域指标较少,且数据获取较难。根据目标实现情况分为提前实现、即将实现、努力可实现3类。从完成情况来看,儿童健康和儿童教育指标即将完成和已完成比例达100%,儿童保护和儿童福利领域有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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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儿童福利与保护体系建设七大创新发展

2010 年以来,我国儿童福利与保护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国家制度建设与社会创新良性互动,儿童福利与保护水平不断提高。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我们梳理了十年来儿童福利、儿童保护、儿童健康、儿童教育四个领域的七大实务进展与创新探索。

 

(一)儿童主任全国推广,三级儿童福利服务网络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2010年,民政部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启动中国儿童福利示范项目,通过在村(居)委会设立儿童主任岗位,探索基层儿童福利与保护服务模式。2016年,儿童主任模式写入国家政策,2019年,村(居)儿童主任全国铺开,其岗位建设与能力培养成为当前重点。

 

建立县乡村三级儿童福利服务工作网络。工作下沉至村居,儿童服务由被动受理向主动发现转变。专业化能力培养应对儿童需求变化。

 

(二)民政部儿童福利司成立为标志,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

民政部儿童福利司成立,对于我国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最高检、团中央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最高检增设机构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纳入保障救助范围

2010 年,我国建立了由中央财政支持的孤儿弃婴津贴制度。同年,国务院颁布《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提出扩大儿童福利范围,推动儿童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随后,艾滋病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津贴制度逐步确立。

 

国家财政持续投入为儿童提供有力经费保障。孤儿和儿童社会救助津贴标准逐年提高。近20万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被纳入保障范围。18.10-6岁残障儿童获得基本康复服务。

 

(四)儿童保护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2010年以来,国务院出台6项儿童保护重要规划文件,政府主导、多部门协同的政策保护机制逐步建立。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和提高儿童工作社会化服务水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依法保护,儿童友好社会建设得到快速推进。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中,国家快速出台文件,将受疫情影响监护缺失儿童纳入工作重点之中,充分体现了儿童优先保护的战略目标。

 

优先保护儿童合法权益成为执法和司法部门重点工作。随着我国防治性侵害、反家庭暴力、防治校园欺凌等多项政策法规的出台,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力度不断加大,相关案件年均增长10.46%

 

(五)儿童大病医疗保障制度逐步完善

我国卫生事业重心从治病转向健康,全面健康、疾病预防、健康促进受到更多关注,儿童医疗保障、儿童医疗卫生服务受到高度重视。到2020年,我国将建立健全功能明确、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富有效率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六)学前教育均衡普惠发展成效显著

学前教育持续快速发展,学前教育毛入园率显著提升;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财政支持力度加大;民办教育扩充教育基本公共资源。

 

(七)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纳入政府规划

20195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解决入托难入托贵问题。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针对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的新情况,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服务机构。2018年,上海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出台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1+2”文件(包括《关于促进和加强本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成为我国首个婴幼儿托育服务地方规范。

三、未来十年向儿童福利与保护现代化迈进

(一)强化儿童人人共享福利与保护的现代化制度理念

新时代的儿童福利与保护体系,应面向全体儿童福祉制定政策目标与行动方案,强化政府主导责任,注重公平发展与机会均等,所有儿童公平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一个也不能少

 

(二)推动儿童政策法律体系顶层设计现代化转型

研究制定《儿童福利法》,将现有儿童福利与保护政策系统化法制化,以儿童福利推动儿童保护,重点解决体制、机构、基础设施和财政预算等问题,构建国家主导的儿童福利制度和全社会参与的儿童保护机制。

 

(三)将独立预算科目纳入财政体系,加大国家财政投入力度

设立独立儿童福利保护预算门类,加大儿童福利保护政府财政投入,提供或购买社会组织提供的儿童福利、儿童保护、儿童健康、儿童教育等领域服务。

 

(四)加强县域儿童福利与保护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服务可及性

建立县政府牵头、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发挥乡镇、村(居)委会儿童之家等儿童活动场地平台作用,将农村儿童发展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速提升县级儿童福利服务设施和未成年人保护机构覆盖率。

 

(五)成立儿童社工教材与培养体系建设委员会,促进儿童工作人才培养及服务专业化

基层儿童主任工作队伍定编设岗,设立岗位补贴,由社会工作、儿童发展、儿童心理等跨领域专家组成全国儿童社会工作教材与培训体系建设委员会,遵循儿童发展规律,编制儿童主任培训教材,组织开展职业化培训,建立日常服务支撑体系。

 

(六)扩大儿童津贴范围至全体儿童,强化家庭支持政策

好的家庭福利就是好的儿童福利。建立以家庭支持为目标的普惠型儿童福利津贴制度,设立0-3岁儿童养育补贴、3-6岁儿童早教津贴、重残儿童生活津贴、单亲家庭津贴等,依托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加强家庭指导与服务支持。

 

(七)完善儿童疾病防治保障体系,提高儿童医疗救助水平

将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治疗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将患儿治疗康复所需主要药物列为基本药物目录,提高儿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和封顶线,确立政府支持慈善力量参与儿童大病救助的工作机制。

 

(八)加大儿童早期发展投入,出台儿童托育标准化公共服务文件

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中学前教育经费比例至10%,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儿童托育机构,加强儿童托育服务供给与规范化管理,出台0-3岁儿童托育标准化公共服务文件。

 

(九)广泛应用大数据技术,快速提高儿童保护精准化水平

建立儿童伤害监测系统,增设儿童保护与福利领域可量化、可监测的儿童发展指标,统计监测分性别的儿童遭受身体暴力、精神暴力、性侵害、校园暴力等伤害行为发生率统计监测数据,加强国家监护职责和强制报告制度,引导全社会关注和发现报告儿童伤害事件。

以上为报告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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