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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是我国深化医疗保障制度领域改革的重点做任务。2020年3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曾提出明确的改革目标: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

根据《意见》的规划,多层次医疗保障可以包括4个层面:第一层次是国家举办的基本医疗保障,第二层次是雇主举办的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第三层次是以个人购买为主的商业健康保险,第四层次是来自于社会和市场化的慈善公益和医疗互助。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长期致力于第四层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设。从2001年担任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司长,推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全面建立和“应保尽保”的实现,到2008负责组建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并担任司长,再到现在现任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深圳国际公益学院创始院长。二十多年来,王振耀院长不仅着手推动我国慈善救济工作的发展,也亲眼见证这项事业从国家主导到全民参与的历史发展。对于他来说,慈善救助对于来说已经不再是一份单纯的工作,而是变成了他将要为之奋斗一生的事业。

中国医疗保险近日对王振耀院长进行了一次访谈,这位前民政部司长从慈善救助的角度,谈了谈他对多层次补充医疗保障的理解。

以下为王振耀院长接受采访全文

// 您认为在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中,公益慈善和社会互助应当是什么角色定位,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答:公益慈善和社会互助和商业健康险都属于补充医疗保障体系的范畴,以前大家可能了解的比较少,但最近因为水滴筹、轻松筹的出现,还有这次应对突发的疫情,大家才发现社会力量原来可以发挥这么大的所用。

所谓“补充”,就是要保障国家基本医保照顾不到的那部分,但并不是因为是“补充”就可有可无,在基本医保保障外的领域,它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甚至是不可或缺的,如果机制构建好了,它可以和基本医保政策形成非常良性的互动。它的优势我觉得可以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潜力大。在我们这样一个14亿人口的大国中,什么小小的奉献乘以14亿都是巨大的,这是其他小国不容易形成的,所以一旦全民动员起来将是非常大的资源,哪怕是一人一元钱也有足足14亿元。

第二,灵活性好。基本医保属于国家政策,政策不能轻易变,而且涉及到待遇享受的时候,可能需要一些流程和审核周期。但是公益慈善和社会互助很灵活,比政策调整得快,它更多是需要大家的道德和自律。

// 您从事二十多年的相关工作,在这期间我国的慈善救助事业发生了哪些变化?

答:从我1997年到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工作开始,我就在一直在关心慈善、医疗救助相关事业的发展。我个人认为,我国的慈善救助事业总是伴随着重大灾害或者公共卫生事件而出现突破性发展的。

比如2003年的非典,虽然当时在拨款、人员调配等方面的应对机制尚不成熟,但全国性的物资、资金很快就动员了40多个亿,能够迅速投入到非典救治中。

而2008年的汶川地震更是让慈善救助迈上了一个很大的台阶,大地震中的捐赠活动客观上全面创新了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格局,所以我们也把这一年称为中国慈善事业的“公益元年”,从这一年开始,中国公益开始从边缘走向主流。

再然后就是2016年《慈善法》的出台,大家对慈善救助的理解度和参与度一直在不断提升,各个基金组织、慈善组织的资金体量也越来越大。不仅如此,这两年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又相继出现了水滴筹、轻松筹、相互宝这样依托于网络平台的新的社会互助模式,可以说,现在慈善救助已经逐渐渗入到我们的日常生活中。

// 近几年流行起来的“网络互助”是什么?它和公益慈善救助最大的区别在哪里?

答:大家所比较熟知的“相互宝”“水滴筹”其实就是近几年兴起的比较典型的网络互助形式,其实它的本质是一种在中国有很多年传统的社会互助。比如说,以前可能有人得了大病,同村、同社区里的人会自发捐款帮助他,只不过是现在网络发达了,就以网络平台的形式呈现出来。

对于社会互助,最简单的概括就是“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这种理念外国是基本没有的,他们提到慈善就是组织化的行为,这也是社会互助和公益慈善救助最大的区别。所以一定意义上,公益慈善是从西方传过来的理念,这是他们摸索出来的一条路;而社会互助是中国特色的。因为我们的传统文化中有熟人文化,所以才会有“吃百家饭、穿百家衣”这样的故事,在这种理念下的社会互助有时候是不计成本、无法衡量的。

// 您认为公益慈善和社会互助在参与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过程中,存在哪些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答:我觉得现在最重要的问题可以概括为两句话:机制不太畅通,程序需要健全。

机制方面主要是对接机制,就是现有的社会力量如何能跟政府的基本医保体系对接,能不能形成一个在资金上、信息上互联互通的机制。当一个人得了大病去医院,基本医保能报销多少?如果基本医保兜不住,那么如何找社会上的救助渠道?这一套对接机制没有建立,就容易出现做慈善的找不到捐助对象、需要捐助的找不到途径这样的双向障碍。原来医疗救助和医保是在民政、人社两个部门分管的,在建立联通机制上存在困难,但国家医保局组建以后把这两部分工作放到了一块,我觉得机制建设的问题就可以提上日程了。

程序方面,现在主要是缺少让社会互助团体和平台能够和卫生、医院对接的一套工作程序。比如,现在的网络互助平台,他们有时候会到医院支一个摊子,希望能够帮助那些没钱治疗的人。但是现在缺乏能够将这种社会平台和医院对接的程序,大家不太理解也不太适应,有需要的病人没办法通过这个途径获得帮助,医院和医生也没办法。

// 对于社会力量参与医疗保障,国际上有哪些比较有实操性的经验可供借鉴?

答:机制建设上的问题我就不说了,中国的医疗保障制度有自己的特色,在这方面不太好直接照搬国外经验。我说一个可借鉴性强一点的经验,就是国际上发达国家很多都有发达的医务社工体系,他们也是医疗系统里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可以有效减少医患之间的矛盾。

那医务社工是怎么在社会力量参与医疗保障中发挥作用呢?比如在医院里,当对一个患者做手术大病的时候,就会告诉医务社工,医务社工首先会和患者说清楚医疗费用,以及怎么报销;如果患者自身没有能力负担,医务社工就可以帮他们联系社会组织进行捐赠救助。简而言之,医务社工就是帮助医院、患者和社会联系的这样一个群体,他有渠道了解全国的社会救助组织、救助平台情况。有了这样一群“中间人”,医生就不用花很多精力去和患者纠结费用问题,就能够专心做治疗工作,患者也有了获取帮助的渠道。

当然,医务社工是属于公共服务的一部分,所以成熟的医务社工制度必须由政府牵头建立。我们国家卫生部门虽然也曾经发文推动过相关工作,但其实后来各医院的建设情况差距很大,医务社工在我国还呈现一个碎片化的状态。

(注:医务社工是医务社会工作者的简称,他们是在医院和医疗卫生机构中心为患者提供心理关怀、社会服务的专业社会工作者。2018年11月,国家卫健委发布的《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考核指标》中,医务社工制度被单独列为一级指标。)

// 对于充分发挥慈善救助在补充医疗保障方面的作用,您有哪些可行的建议?

:首先,我觉得要加强社会慈善力量内部的沟通和联动。可以由几个中间机构分别牵头,通过联盟的形式把分散在不同地方的慈善组织、基金会、大病互助机构的力量集中起来,比如红十字会曾经牵头建立了儿童大病救助的平台。由此,形成网络化的社会慈善格局,为下一步和医保部门、卫生部门还有医疗系统建立对接机制做好铺垫。

其次,要加强数据共享和信息沟通。机制层面,可以由牵头单位确定一个互动机制,比如通过月度、季度会议针对一些共性问题、典型案例进行沟通交流。技术层面,则希望能够对接大病医保、医疗救助的信息系统,或者希望医保、卫生系统能够提供这些数据,打破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障碍,帮助社会慈善力量找到更多需要帮助的对象。

// 最后,对于中国的慈善救助、社会互助事业发展,您还有哪些期待?

答:现在大家的慈善意识越来越强,每年通过各种渠道募集到的慈善资金也有几百到上千亿。虽然和财政上万亿的支出相比是很小的,但它很灵活。而且民间的创造力也很强,尤其是现在的80后、90后、00后,他们的想象力远远超过我们,能够结合现在的互联网技术大幅扩大公众对慈善事业的参与度。我觉得对于这类“创新”,政府应该多倡导、多鼓励。

同时,尽快构建起慈善救助、社会互助的行业监管规范和工作机制,在几百、上千亿的慈善救助基金和几万亿的基本医保基金之间形成对接的桥梁,用这部分灵活的资金来帮助基本医保、医院和医生解决急、难、险、重的医疗保障问题,这样才算是真正合格的“补充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