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引领 | 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慈善法》执法检查,全面推动慈善法实施
2020-09-27 2606


要点


7-8月份,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呈现以下主要特点:


公益慈善领域各主要监测指标呈增长态势。全国共有社会组织88.43万个,相较6月份增加了6300个;境外非政府组织驻华代表机构557个,相较于6月的544个增加了13个;全国慈善信托备案442单,相较于6月份增加了22单,财产总规模达32.22亿元。


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慈善法》执法检查和《慈善法》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全面推动慈善法实施;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为推动新时代社会救助改革发展提供了重要指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纳入民政部2020年立法计划,以广东为代表的各地方在出台本地化的慈善政策方面取得重要进展。



公益慈善行业发展主要特点


(一)主要监测指标呈增长态势

截至2020年8月,全国共有社会组织88.43万个,相较于6月的87.8万个新增了6300个;其中基金会总数为8474家,相较于6月份的8014个增加了460个,增幅为5.7%,与1-6月的基金会增幅持平。在民政部登记的社会组织共2295个,其中基金会214个,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共计2084个。


截至2020年8月,全国共有慈善组织7396个(不含红十字会),其中基金会5062个,社会团体1875个,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459个。


截至2020年8月,境外非政府组织驻华代表机构557个,相较于6月的544个增加了13个。驻华代表机构业务范围较为多元,涉及经贸、扶贫、环保、科技创新等领域;活动地域多为多省份或全国范围。


截至2020年8月,全国慈善信托备案442单,相较于6月份增加了22单,财产总规模达32.22亿元。从各省份备案单数来看,甘肃省备案慈善信托单数最多,为88单,目前尚有湖南、宁夏、西藏、广西4省份未备案慈善信托;从单笔慈善信托的财产规模来看,36%(157单)的慈善信托财产规模集中在10万元(含)至50万元(不含)之间,有26%(115单)慈善信托财产规模集中在100万元(含)至500万元(不含)之间。

二)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慈善法》执法检查,全面推动慈善法实施

1.全国人大常委会《慈善法》执法检查工作基本情况

为深入了解《慈善法》实施情况,解决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推进慈善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慈善法》执法检查。2020年7月1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慈善法》执法检查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总体部署。检查组于8月中旬至9月,分别赴山西、辽宁、江苏、浙江、陕西、宁夏6省区进行检查,同时委托北京、黑龙江、安徽、湖南、广东、四川、云南7个省级人大常委会分别对本行政区域内《慈善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执法检查组在全面了解《慈善法》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对慈善募捐和捐赠、慈善财产、慈善服务、信息公开、促进措施和监督管理等方面有重点地开展执法检查;拓宽检查渠道,创新检查方式,加强法律宣传普及,推动法律规定切实落到实处。9月中旬,执法检查组将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研究讨论执法检查报告稿。10月下旬,执法检查组将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执法检查情况。

2.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慈善法》实施情况评估

为了更加全面、系统地了解《慈善法》实施情况,全国人大与执法检查同步启动了《慈善法》实施情况的第三方评估工作。委托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围绕《慈善法》颁布后配套政策法规的制定情况、慈善组织的发展情况、慈善募捐和捐赠的规范开展情况等方面开展评估。
3.《慈善法》执法检查及第三方评估工作对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执法检查,是《慈善法》实施四年来第一次系统地对其实施成效、现状以及面临挑战的回顾和总结,对于我国慈善事业在《慈善法》的引领下不断健康稳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督促、改进执法,优化《慈善法》实施环境。通过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能够有效敦促相关部门加强和改进执法方式和执法手段,进一步优化法律实施的环境。与此同时,《慈善法》在四年的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不足,执法检查工作的开展也将为《慈善法》进一步修改完善提供重要依据。


二是宣传慈善法律,弘扬公益文化。执法检查的过程实际上是慈善法律知识宣传和普及的过程,也是公益慈善文化传播弘扬的过程。《慈善法》执法检查也为各地方相关政府部门提供了集中学法、普法的重要契机,从而促进《慈善法》的进一步宣传和普及。


此外,在执法检查中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发挥第三方智库机构在慈善事业发展领域长期监测和评估的优势,对加强执法检查的科学性、针对性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三)两办发布完善社会救助相关意见,进一步筑牢社会救助制度体系

8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为推动新时代社会救助改革发展提供了重要指引。


《意见》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提出了兜底保障基本民生的综合改革措施。《意见》分别从建立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夯实基本生活救助、健全专项社会救助、完善急难社会救助、促进社会力量参与、深化“放管服”改革等六大方面提出一系列具体改革措施。


《意见》在政策设计和制度安排上提出了诸多创新举措,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构建综合救助格局。《意见》提出,加快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救助制度体系;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救助信息聚合、救助资源统筹、救助效率提升,实现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温暖救助、智慧救助。


2.夯实基本社会救助。对规范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分档或根据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与低保标准的实际差额发放低保金;将未成年人获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条件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综合考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结合财力状况合理制定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等。


3.完善急难社会救助。逐步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探索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畅通急难社会救助申请和急难情况及时报告、主动发现渠道,建立健全快速响应、个案会商的“救急难”工作机制。此外,细化临时救助类型,将其分为急难型临时救助和支出型临时救助,前者可实行“小金额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情况;后者则按照审核审批程序办理;采取“跟进救助”“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等方式,增强救助时效性。


4.深化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一是建立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县级民政部门开通“12349”社会救助服务热线,逐步实现全国联通;二是全面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根据申请人的困难情况、致贫原因等情况,统筹考虑家庭人口结构、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因素,综合评估救助需求,提出综合实施社会救助措施的意见,并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办理,或转请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办理;三是优化审核确认程序,取消可以通过国家或地方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的相关证明材料;加快服务管理转型升级,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供便民利民的救助服务,强化部门协同联动等。

(四)慈善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健全,地方配套政策逐步完善

1.《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纳入民政部2020年立法计划

《民政部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具体安排》(以下简称《安排》)明确,将按有关方面要求继续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相关修改工作,责任单位是民政部政策法规司、社会组织管理局。同时,《安排》指出,力争年内完成《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责任单位为政策法规司、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司。此前,民政部于2019年12月5日发布《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已于2020年1月4日截止。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的制定(包括原有社会组织三大条例的修订)已经连续12年被列入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在2020年的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中,又一次明确提出制定《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

2.以广东为代表的各地方在出台本地化的慈善政策方面取得重要进展

2019年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启动全省《慈善法》执法检查,对广东省贯彻落实《慈善法》的相关情况广泛开展调研。同时,在第二十次广东民政会议上,广东明确将“大慈善”作为新时期民政工作五大体系之一。在此背景下,为更好地落实法律法规,在充分吸纳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对《慈善法》执法检查情况反馈意见以及2015年以来全省各地发展慈善事业的良好经验的基础上,2020年5月,广东省民政厅引发《广东省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突出培育慈善主体和参与渠道相结合,提出加强慈善组织能力建设,探索建立慈善广场、慈善社区,加大珠三角地区与粤东西北地区慈善交流与合作力度;突出捐款捐物与慈善服务相结合,推动慈善捐赠由捐钱、捐物,转向捐技术、技能、股权、证券、知识产权、服务、保险等形式拓展。


2020年8月,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在《措施》的基础上,结合中央、省、市“六稳”“六保”工作要求和近年来广州“慈善之城”的创建经验,明确了坚持党建引领、完善政策法规、增强惠民实效、强化人才建设4个重点工作领域,确立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组织运作,社会参与,科技支撑,人人共享”的慈善发展路径,从而为进一步推动广州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具有广州特色的“人人慈善为人人”的城市慈善发展模式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主要作者

周晋三

中国公益研究院

慈善研究中心高级分析员

    

研究助理

王世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