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全国处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又即将迎来务工人员返城高峰。全国2.9亿多农民工,1.7亿多要外出务工。他们中将有相当多的人将进入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特大城市。面对务工人员的大量异地迁徙,如何消除或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这对疫情防控工作是重大的考验。
为消除或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由王振耀教授领衔的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应对疫情研究组特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应该加强流出地、流入地及相关部门疫情防控的联动。 大量务工人员返城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涉及环节多、层级多、部门多,需要统筹协调,建立联动机制。建议务工人员流出省份,特别是流出量大且疫情较重的省份,要与流入量超过百万的特大城市,特别是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超特大城市,要建立健全流出地、流入地、卫健等部门参加的联防联控机制,明确各方的负责人、协调人和应急联络电话号码,并有备用的防联控机制和预案,保证联防联控机制的高效运转。 第二,加大运用大数据服务疫情防控工作的力度。 务工人员流入量超过百万的特大城市可运用大数据技术,分析务工人员返城高峰可能出现的疫情风险,重点分析务工人员主要会来自哪些省、市、县、乡、村,集中返城的时间段,其来源地有无疫情及疫情如何等。充分运用大数据服务于疫情判断、疫情应对决策、应对工作管理等方面。在分析的基础上根据风险程度,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消除或降低风险的措施,并将各项应对措施落实到基层政府、相关部门、社区和用工的企业。 第三,务工人员流出地的乡镇政府和村(居)委会切实把好防止疫情输出关。 有疫情的流出地的乡镇政府,在疫情消除前要劝说有外出务工意愿的人员暂时不要外出。同时,要依托村(居)委会,组织志愿者逐户排查“四类人员”,发现异常情况,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的规定。没有疫情且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乡镇政府要主动与流入地的县级政府和企业联系,了解开工时间和用工需求,为准备外出务工的群众提供准确的信息,避免出现大量人员盲目进城找工作现象的发生。 第四,有务工人员流入地区的区、县政府要严把防止疫情输入关。 区、县政府组织街道或乡镇,与居委会、志愿者一道对进城务工的每个人的身份证号、来源地、有无发热及与确诊病人和疑似病人密切接触等情况进行登记。对有异常的人员要采取到医院隔离的措施,对无异常的人员要劝其自行在居住处隔离观察14天,要为无居住处的人员提供隔离观察14天的场所。街道或乡镇要组织居委会和志愿者每日巡察在本社区内隔离观察的人员,发现异常情况的,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采取措施。流入地企业要优先聘用符合岗位要求、隔离观察期满身体无异常的人员。 第五,切实加强务工人员返城途中的疫情防控措施。 在务工人员流出地的车站、码头、航站楼等地点加强内部员工防控工作,杜绝咳嗽、发热、与确诊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上岗。同时,健全并落实旅客测量体温措施,凡旅客进站(码头)必测量体温,一个不漏。发现体温异常人员,经再测量确认后,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的要求。在长途汽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上发现确认病人、疑似病人、咳嗽和发热者,以及与确诊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要采取隔离措施,并马上与附近的政府或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联系,做好衔接工作。如果是刚离开出发地也可允许返回出发地,按疫情防控要求处理。同时,公路收费站要加强对过往车辆人员测量体温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附近政府或疫情领导小组,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 第六、切实做好应对疫情预案准备。 建议结合新冠病毒疫情扩散快.潜伏期长、传播途径多、医疗资源需求大等特点,立即组织专门力量检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案是否具有操作性,修改不适合应对这次疫情的内容,修改的范围包括市级、区(县)、街乡、社区四个层级,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应对预案,使预案真正成为应对疫情的有力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