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民政部“三定”方案今日出炉,增设“养老服务司”
2019-02-12 4279

不久前,网上流传了一份《民政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简称民政部“三定”方案),然而该方案并未得到官方确认。今天(1月25日),据中国机构编制网,民政部“三定方案”尘埃落地。

根据该方案,民政部内设机构增设了“养老服务司”。业内专家表示,新设“养老服务司”,有助于民政部内部的养老服务职能的“去碎片化”,强化民政部对老龄事业的指导和管理。同时,此番调整也形成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国家卫健委老龄健康司共同指导和管理我国老龄事业的局面,国家的体制性力量将陆续释放。

 

新增“养老服务司”,体制性力量将陆续释放

在2019年全国民政工作视频会议上,民政部党组书记、部长黄树贤介绍新的民政部“三定”方案时提及,中央批准民政部单独设立养老服务司。根据今日公布的“三定”方案,此前流传的“民政部将单独设立养老服务司”已坐实。

调整后,养老服务司整合了民政部原有的养老服务职能,具体职责为“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据了解,在设立养老服务司前,民政部虽然有养老服务的职能,却没有对应的机构来管理,养老服务职能分散在多个部门之间,如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社会救助司、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社会事务司等。其中,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与养老事务关系最紧密。

“民政部内部养老职能部门存在职能交叉和权限冲突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敬老院和其他养老机构的管理上。调整之前敬老院在社会救助司,因为敬老院保障的主要是特困人员,即‘五保户’和‘三无人员’这部分,而其他的养老机构都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养老研究中心副主任成绯绯告诉南都记者。而此次单独设立养老服务司后,把业务相似、职能相近的部门进行合并,集中由一个大部门统一管理,将改变这一问题,实现养老核心职能部门“去碎片化”。

同时,过去养老具体工作主要归口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老年人福利处。成绯绯指出,从纵向管理来看,具体到省、市(县)等地方后,面对庞大的老年群体,行政管理力量明显不足。

她表示,此次将养老主管部门从处级升至司级,调整国家养老服务的宏观管理体制,从规划、政策、标准等方面强化顶层设计,将极大地加强行政管理力量,国家的体制性力量将陆续释放。


“养老服务司”与“老龄健康司”共管全国老龄事业

民政部内设的养老服务司职能与国家卫健委相关职能有何不同?

根据去年9月出炉的国家卫健委“三定”方案,其下设的老龄健康司,主要职责为“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卫健委方案明确了民政部与国家卫健委在老龄工作方面职责划分。

国家卫健委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而民政部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求助工作。

这一职责分工也完整体现在了25日民政部的“三定”方案当中。这意味着,在倡导健康老龄化的背景下,国家卫健委老龄健康司与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共同管理全国老龄事务的局面已经形成。

成绯绯表示,从国际经验来看,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发达国家,养老护理和服务的主管部门,同时主管卫生医疗、社会福利等多重业务。因此民政部成立养老服务司,国家卫健委下设老龄健康司,将有助于实现医疗卫生系统与养老服务的结合,推进老龄事业的发展。

本文作者:胡明山 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