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报告提出:“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民生与每个公民息息相关,涉及民生的社会政策也与每个公民息息相关。为给各地不断创新、不断优化社会政策提供具有参考价值的信息,2016年,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设计了评价各省份慈善、老年人、儿童和残疾人社会政策进步的指标体系,评价了除港澳台外的31个省份,并于同年12月发布了《2016中国社会政策进步指数报告》。为持续推动各地社会政策的进步,2018年4月27日,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发布“中国社会政策进步指数2018”。此次评价的2015年和2016年,既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和“十三五”开局之年,又与之前的指数评价一起形成了“十八大”以来的五年系统回顾。根据我国社会政策的发展变化和快速发展的社会客观需求,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设计了包含慈善、老年人、儿童和残疾人4个一级指标、16个二级指标、68个三级指标的“中国社会政策进步指数”指标体系,全面、系统、持续地评价各地在四大领域中的政策进步水平。评价基础数据主要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中国民政统计年鉴》等出版年鉴和公开信息,为指数研究奠定了坚实的数据基础。
该指数显示,2016年,中国社会政策进步指数排名前十位的省份依次是: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广东、福建、山东、陕西、四川、云南。各领域社会政策整体发展态势良好,进展显著。
五年积累,指数排名三大特点
纵观2012年至2016年中国社会政策进步指数排名结果,五年指数变化呈现三大特点。一是北京等六个东部省份连续五年位列中国社会政策进步指数前十名。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6个省份连续五年进入社会政策进步指数排名的前十位,其中北京连续五年稳居榜首。二是指数排名具有东部位居前列、西部有亮点等特点。对比2012~2016年社会政策进步指数排名结果,2012~2016年进入前十的省份共17个:东部地区占9席,中部地区占1席,西部地区占7席。地区排名位次有波动,多数省份波动不大。地区排名走势不同,地区内部存在分化。三是经济水平影响社会政策发展,但不是唯一决定因素。2012~2016年,东部地区社会政策进步与人均GDP发展水平比较一致,指数排名显著高于人均GDP排名的省份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如山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等。特别是甘肃,连续五年社会政策进步指数排名比人均GDP排名高出15个及以上位次,政策进步始终走在经济发展的前面。随着社会政策体系的多层次发展,经济水平影响社会政策发展,但不是唯一决定因素。
四大领域,社会政策发展三大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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