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回应 | 聚焦“求救信”背后的缺失
2020-10-20 1763

近日,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儿童福利与保护研究中心主任张柳就“陕西汉中10岁男孩手写求助信事件”接受中国教育电视台《e视界》栏目采访,呼吁聚焦“求救信”背后的缺失。

事件背景

10月11日,一封10岁男孩的求助信在网上流传,引起社会各界关注。铺镇人民政府及时介入,经核实,当事人张某某现年10岁,父母早年离异,孩子的抚养权归母亲所有,2015年其父亲去世,母亲改嫁,并将他送到收养家庭,收养家庭有孩子后不再养他,母亲改嫁后的新家庭也不接纳他,张某某独自住在出租房,靠补助和营养餐生活上学,个人监护及生活得不到充分保障,因没有生存能力向社会求助。

专家建议

Q:民政、教育、妇联、共青团、社区、村委等,有职责救助儿童的单位很多,为什么这个孩子落了空?

A:这说明,儿童救助的最后一公里出了问题。

有救助职责的单位部门很多,相关政策规定也很多,就在今年8月份,国家刚刚出台了《社会救助制度意见》,强调要及时有效的救助。这个案例暴露出,救助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出了问题,有再多的职责部门、再多的政策文件,儿童不知道去哪申请,才写了求助信。我们需要反思,救助制度为什么失灵了。上面国家有政策、有人管,下面儿童有困难、在求助,为什么两头对接不起来,为什么堵住了。

要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问题,首先需要转变儿童救助工作的思路和方法,不能坐等儿童和家庭上门求助,而是要主动发现、入户走访、定期排查和追踪。案件中,10岁男孩属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重点关注对象,通过定期入户走访和监测,有需求,及早解决;发现风险,及早处理。儿童问题发生在家庭里,很隐蔽,难发现,需要细致深入的工作。

其次,要发挥儿童主任队伍的作用。谁是儿童主任,就是儿童身边的工作人员,距离儿童最近的人。我们小时候唱歌,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都知道捡到钱,给警察。有困难,找民警。以后,儿童遇到困难,可以找儿童主任,目前,全国的村居委会都设有一名儿童主任,负责协调儿童工作,链接资源。有了儿童主任,案件中的男孩,定期见到儿童主任来家走访,向儿童主任求助,邻居向儿童主任反应情况。

此外,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儿童的求助行为。案件中男孩在邻居的引导下写的求助信,这也提醒我们,孩子也是有独立人格的个体,有表达意愿和参与社会活动的权利,完善儿童救助工作中,别忘了儿童参与,提升儿童意识,建立儿童的求助渠道,也非常重要。

Q:此事曝光后,很多网友都在质疑,是否能以遗弃罪来追究孩子母亲的法律责任?

A:孩子的母亲长期不管不问的做法,肯定涉嫌遗弃,会受到惩戒和监管的,但是否构成法律意义上的遗弃罪,要视其是否情节恶略和造成严重后果而定。我们看,儿童不仅是父母的,也是国家,是全社会的,对于这些遗弃、打骂孩子的不称职的父母,是要受到法律制裁和惩罚的。普通老百姓,对于不称职父母的行为,也有监督举报的权利。全社会共同关爱保护儿童,儿童才更安全。

事件后续

事发后,区民政局、区教体局、铺镇人民政府立即与张某某的母亲取得联系,共同协商解决孩子的实际问题。按照当事人和监护人的诉求,相关部门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按程序为孩子申请了低保;二是为该家庭申请了临时救助3000元,解决当前的实际困难;三是为解决就近上学问题,已将孩子从铺镇狮子营小学转入铺镇中心小学就读;四是铺镇人民政府与孩子母亲签署了监护协议书,要求孩子母亲切实负起日常监护责任。下一步,铺镇人民政府将持续关注孩子的成长,并落实定期走访制度,对孩子的监护情况进行监管。